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积极融入教育部“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根据《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 年)》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 ,以市、县( 区)为主体进行申报; 各高等学校;厅属实验学校。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联合申报。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方向参照《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确有重大创新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或建设基础,已经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小范围进行试用、推广。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限额。限申报 1 项。
(二)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2 人。项目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每人限参与 1 个项目(含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实施。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7 年 4 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应于 2027 年11 月 30 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申报流程
(一)单位推荐。各高等学校择优推荐 1 个项目,并从创新性、合规性、可用性、安全性等方面严格把关。
(二)材料上报。申报人于11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交至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邮箱:kfzykyc@163.com。确定推荐项目后,填报人须于11月9日前完成线上个人注册(https://yth.jyt.henan.gov.cn),待省教育厅审核后可正式填报。
(三)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适时开展现场答辩,确定第三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立项项目。
附件:
3.
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 ”领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docx
科研处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