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 202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9-03浏览次数:10

校属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6〕143 号)要求,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 202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青年项目

1.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 3万元。

2.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 2 个年度,2027年度项目应于 2028 年 12 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执行满一年(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后,随时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申请结项。

3.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预算执行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21〕32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提升科研绩效的若干措施》(教科技〔2026〕111 号)等有关财务、科研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科研经费。

4.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

5.项目负责人须登陆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2026 版),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6.重点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云平台对各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题情况将作为管理办公室核定下一年度各单位项目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二、基础研究专项

1.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30 万元,分 3 个年度拨付。学校要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提供科研条件支持。

2.基础研究专项的完成周期一般为 3 个年度,2027 年度项目应于 202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基础研究专项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计划任务书为主要考核依据。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称“云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计划任务书》, 于 2026 年 9 月 20 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学校和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

4.基础研究专项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在预算定额内,项目计划任务书无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支出不设具体比例限制,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业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以及其他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合理支出。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项目承担学校自行开展财务审查。项目承担学校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项目结题/成果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支出发放情况等事项,接受内部监督。项目实施期满后,按要求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开展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协同创新项目

1.校企协同项目是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重要改革举措,对符合条件的、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择优纳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对本次获批认定的协同创新项目,各高校在高校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可视同为厅级纵向科研项目。

2.校企协同创新项目的经费由校企双方根据签订的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省财政不另拨专项经费。本次立项项目无需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后续结项程序。各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强化已备案入库校企研发中心建设和管理,推动产学研用实质性合作。

附件:2027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名单.docx


科研处    

2026年9月3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