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构建校企协同育人长效机制,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组织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
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47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第五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6年9月—2027年5月
二、项目内容
本期项目包括六类专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向人才培养项目。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规划与岗位配置需求,与高校联合开设订单班、冠名班、专项实验班等定向育人载体,统筹投入经费、优质师资、技术支撑、实习实践平台等资源。校企双方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动态更新教学内容、优化升级课程体系,开展长期系统化定制培养,为用人单位定向输送适配岗位需求的优质人才。
(二)就业实习基地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以就业为导向的就业实习基地,配套提供场地、设备、导师等资源,统筹安排食宿,足额发放实习补贴。明确基地建设要求,确保年均提供优质实习岗位不少于30个。高校优化教学安排,有力保障学生参加就业实习。依托实习基地构建岗位实训、过程考核、择优留用的“实习+就业”贯通培养机制,帮助毕业生提升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促进实习直接转化为就业。把实习就业转化率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三)人力资源提升项目。用人单位与高校共建人才工作站、人才培育基地,搭建校企双向人才交流平台。高校定期选派辅导员、专业教师、就业工作专职人员赴企业挂职锻炼,全面提升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专业能力;依托校内专家智库资源,为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人才梯队搭建提供专业理论支撑。用人单位选派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深技术专家、一线业务骨干入校担任兼职职业导师,协同开展课程体系优化、学生职业素养全过程培育等工作,以产业一线真实案例丰富就业指导教学体系。校企双方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健全人才供需对接长效机制,推动育人与用工双向适配。
(四)重点领域校企合作项目。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产业升级发展趋势,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通过“用人单位出题、高校答题”深化校企合作,依托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实验室、科研攻关课题等搭建校企合作载体,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师生共创、科研成果转化、创业项目孵化等,重点培育适配产业创新发展的复合型、创新型紧缺人才,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项目。用人单位或公益性社会组织出资支持高校设立“宏志助航计划”校级就业帮扶项目,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开展结对帮扶,提供就业培训、实习实践、专场招聘等服务,助力重点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
(六)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用人单位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职业催生的新岗位新需求,结合教育部“双千”计划相关要求,联合高校开展短周期、重实操、高适配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岗位胜任力培训,覆盖岗位认知、职场素养、实操技能等关键模块,由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师资、定制课程和岗位实践资源,高校组织学生参训,快速提升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助力毕业生快速衔接职场、顺利上岗就业。
三、工作流程
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项目申请、高校对接、审核立项等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推介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认真组织动员辅导员、就业指导教师、任课教师等积极申报就业育人项目。
(二)项目申请(2026年9月至11月)
用人单位或者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https://www.ncss.cn/jyyr) 注册认证,参考项目申报指南提交项目申报需求。各分行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分行业就指委”)对用人单位提交的项目需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平台发布。
(三)申请对接(2026年12月至2027年2月)
项目申报人需联系校就业指导中心,在辅导员平台“就业育人平台学校个人用户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添加的手机号与个人证件信息需与学信网账号一致),添加成功后,使用本人学信网账号登录。
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资料下载”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
项目申报人确定对接用人单位和申报信息后,填写《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
项目申报人登录平台上传盖章版项目申请书,用人单位在收到项目对接申请后,及时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并与审核通过的项目所在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对于同一高校的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签署一份合作协议。
(四)立项申报(2027年3月至5月)
高校拟立项合作的项目必须由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在校内和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类型、申请经费、合作双方、实施周期、项目内容等,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高校项目负责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项目对接申请人通过平台上传合作协议等材料。经平台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一在平台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后,合作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细化实施方案,统筹资源投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用人单位应根据协议向高校足额提供必要经费及软硬件支持,相关资源支持情况将纳入项目结题重要考核指标。高校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合作单位保持密切沟通,按照协议要求,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六)结题验收
高校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及相关任务后,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高校校级管理员审核、各分行业就指委复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动态公布结项名单。对成效突出的合作项目,教育部指导各分行业就指委适时开展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
四、工作要求
(一)参与项目合作的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对接、日常管理和进度推进,及时响应高校对接申请。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可牵头组织行业用人单位参加项目申报,并对项目合作情况进行监督把关。严禁借项目名义要求高校购买设备或软件、缴纳培训费用;严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商业推广或捆绑搭售等违规行为;严禁向参与项目毕业生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二)各学院积极组织校内教职人员参加项目对接。参与项目教职人员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有关要求,诚信履职、规范合作。严禁编造虚假信息、虚报合作项目;严禁以项目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开展捆绑销售等活动;严禁截留、挤占、违规使用项目合作经费。
五、申报联系
如有疑问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刁雪艳
科研处、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