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职业学院
教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开职院教字〔2024〕2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学校教科研团队建设,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教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指有明确的教科研方向,以研究创新为主,由学校若干教科研骨干组成的研究团队。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三条以增强教科研创新、成果产出与科技转化能力为基础目标,以服务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要任务。围绕专业建设方向,搭建项目研究载体,努力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能力,提升科研水平,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多出成果、快出人才,努力为学校建设、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三章 建设目标
第四条创新团队建设旨在尽快形成学校特色的教科研优势,大力提升学校教师整体教科研水平,更好服务学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地方经济建设。
第五条学校支持校级创新团队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要从校级创新团队中产生。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且必须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已形成较明确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不受年龄职称等限制,由负责人根据团队建设实际需要组建。
第七条创新团队应是在汇集各方面优势形成的研究集体,而不是简单拼凑形成的“ 团队”。 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团队的核心成员数量一般为3~ 5 人,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10人,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每位教师可以跨学科、跨单位参与创新团队,鼓励吸引企业人员加入创新团队,尤其是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企业行业人员。
第五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创新团队申报程序如下:
1.由申报组建团队的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开封职 业学院教科研团队建设申请书》,注意同一成员不得同时申请参加两个及以上团队。
2.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团队进行资格初审,符 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向学术委员会答辩,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获批。
第九条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教科研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
第六章 创新团队管理
第十条创新团队实行目标管理,以申报书作为任务书,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每个获批创新团队的建设周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负责组织落实申报书中的各项任务,负责创新团队成员的更替,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负总责,每年初向教务处提交团队年度工作计划,年底提交团队年度工作总结或研究进展报告。团队负责人应为学校正式在岗在编的教师,并至少能承担一个建设周期的团队管理责任,原则上在一个建设期内不得更换。若团队负责人调离学校或不能认真完成和履行相关职责,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其团队负责人职务,或者团队内部可协商更换负责人,若团队无法推荐新任负责人,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对该团队的建设。
第十二条创新团队带头人负责及时关注市级、省级创新团队的申报动向,及时组织申报更高级别的创新团队。
第十三条创新团队的考核采用年度检查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检查以工作进展为主,期满考核以对检查发现进展缓慢、无法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将及时取消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团队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创新团队;对不能按时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创新团队。
第七章 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以教科研创新团队名义申报的各类教科研成果与项目,学校将参照《开封职业学院教科研奖励资助办法》,全部上浮25%予以资助或奖励。
第十五条创新团队在建设过程中应积极拓展经费来源,通过企业赞助、积极开展横向技术服务等,为创新团队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第十六条学校将评选“优秀教科研创新团队”,并按照《开 封职业学院教科研奖励资助办法》中校级优秀教科研团队奖励标准5000元予以奖励,并适时提交申报省级教科研创新团队。
第十七条优秀教科研创新团队的参考标准:一是团队管理规范、管理档案资料齐全,团队协作精神好;二是团队教科研成果、承担各级项目数量等;三是团队成员中达到职称晋升年限的,具备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人员数量;四是团队的声誉与评价良好。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